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区人大常委会开展《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》执法检查

发布时间:2024-04-19

 
       418日下午,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秀梅带领执法检查组对《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》在我区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,区人大常委会农业委主任于成匀、副主任徐勇,部分区人大代表和农业委专家组成员等参加活动。
         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到金沙江路再生水取水点、宿迁南钢、秀强玻璃、刘老涧水源地,实地查看和现场了解我区《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》贯彻落实情况
    座谈会上,区水利局、生态环境局、农业农村局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水投集团作了专题汇报发言,与会区人大代表及农业委专家组成员提出了意见建议。
       张秀梅指出,水资源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,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支撑和基本保障。必须要坚持守水有责、管水担责、护水尽责,努力实现河湖安澜、水韵灵动,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可靠的水资源保障,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。    
    
就贯彻落实好《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》,张秀梅强调:
    
一要深化思想认识,深刻理解水资源管理的重要意义。强化宣传引导,深刻认识到这项工作既是法定义务、也是现实需求,增强全社会共治氛围,真正把水资源管理工作置于百姓安身立命之本、置于环境保护的重中之重、置于生态建设保障之首的高度,从严从细用好管好水资源,切实增强水资源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。
    二要科学精准施策,着力解决水资源管理的突出问题。加大执法力度,深化法定领域问题整治;全面压实法定职责,强化监督考核;抢抓机遇,加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,科学合理配置水资源,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,切实增强水资源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主动性。
    三要强化要素集成,全力推动水资源管理高质量发展。依托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契机,统筹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各项工作;借助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东风,深化工业污水、生活废水等治理;抓住“多规合一”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的节点,在公用设施、综合防灾等多个维度为水资源管理提供有力规划保障,切实增强水资源管理工作的全局性和前瞻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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