宿迁市宿豫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召开宿迁市宿豫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的决定
发布时间:2023-10-29
(2023年10月26日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)
宿迁市宿豫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:宿迁市宿豫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定于2024年1月在宿豫区召开。建议会议的议程是:听取并审议宿豫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;审查和批准宿豫区2023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24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(草案)报告;审查和批准宿豫区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(草案)报告;听取并审议宿豫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;听取并审议宿豫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;听取并审议宿豫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;选举及其他。